干部擅自上传机密文件至个人网盘被警告处理
更新时间: 2026-09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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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,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两个案例。案例一中,某县政协的柳某为撰写《政协志》,在没有进行保密审查的情况下,将自己收集的5000多份政协系统电子文件(其中含有4份“机密”和6份“秘密”文件)上传到个人的百度云网盘。此行为直到保密检查时被发现。虽经鉴定,相关10份标密文件不构成国家秘密,但包含的敏感信息及工作秘密按规定仍不得公开。因此,柳某受到了行政警告。
案例二涉及某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黄某,其在负责制作《全省民委主任(宗教局长)会议材料汇编》时,没有核实文件是否涉密,便将材料直接存储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。黄某在调离后,也未清理或交接该计算机内的相关文件,结果被现任文书刘某发现该汇编文件涉嫌涉密。经鉴定,该文件属于工作秘密,最终省民委(宗教局)对黄某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。
这两个案例揭示了一个共同的风险:出于方便,工作人员将工作秘密存放在互联网环境中。虽然工作秘密不等同于国家秘密,但泄露后同样会带来负面影响。根据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,未经保护措施,不得将工作秘密在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中处理、传输或存储。现提醒所有机关和单位员工,处理工作秘密时应避免使用任何不安全的设备,确保在离岗时彻底清理或移交使用的计算机及文件,保持工作秘密的安全。 球友会登录